各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各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推动学生社团发展、繁荣厦门大学校园文化,促进学生社团在丰富的优势资源支持下焕发新气象、展现新作为,厦门大学学生社团指导中心拟开展厦门大学学生社团品牌活动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1.项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思想性、知识性、艺术性、多样性相统一的原则,积极开展方向正确、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形式多样的社团活动,有助于丰富课余生活,繁荣校园文化,促进青年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项目由社团负责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具有统筹组织社团重大活动或其他校内大型活动的经历。
3.项目应是覆盖面广、受益学生数多的项目。各学生社团面向全校学生举办的各类活动,与省级、国家级或世界级有对接的活动优先。
4.项目原则上应已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和可持续性,初步形成品牌效应,在校内外已经有一定影响力。
5.项目举办时间原则上应为2020年9月—2020年12月。
二、工作安排
1.申报阶段。申请人须填写《厦门大学学生社团品牌活动立项申报书》和《厦门大学学生社团品牌活动立项汇总表》,于2020年11月3日17:00前完成线上申报。社团负责人在“厦门大学学生社团管理系统”(http://xsst.xmu.edu.cn/)中“新建项目”,命名为“厦门大学**社团品牌活动立项申报”,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在系统中上传,指导教师、业务指导单位在线上进行审批。
2.评审阶段。收到材料后,学生社团指导中心将对材料真实性、规范性及申请人、申请社团资质进行初审,对符合规定的申请予以受理,确定参与立项答辩的社团名单,并于11月组织立项答辩评审会。
3.公示阶段。评审会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立项并确定资助额度。立项结果将在校团委网站上进行公示。
4.实施阶段。项目获批后,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依托社团应按照获批的方案开展活动,如有重大调整,应及时向学生社团指导中心提出申请。资助金额将划拨到社团业务指导单位的学生社团工作专项经费项目,社团业务指导单位指导学生社团按照学校财务规定规范使用项目经费。
5.总结阶段。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在两周内提交项目成果反馈报告、资金使用报告及相关活动素材。学生社团指导中心将以适当形式对项目成果进行展示。
附件:
关于开展2020年厦门大学学生社团品牌活动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及附件.docx
厦门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共青团厦门大学委员会
厦门大学学生社团指导中心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