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福建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节的通知》(闽教体〔2019〕14号)要求,我校将遴选优秀节目作品参加福建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届艺术节活动的主题是:奋斗·创新·奉献。
艺术节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与中国共产党同行、与祖国同行、与时代同行、与人民同行、与梦想同行的价值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胸怀忧国忧民之心、爱国爱民之情,奉献祖国、奉献人民的远大理想抱负;展现当代大学生勇担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勇于创新创造,开拓进取、甘愿奉献,追求更有高度、更有品味的人生境界。
二、参加对象
1. 艺术表演、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和学生艺术作品参加对象:全校全日制在读学生(本科生建议2017级、2018级、2019级参加;研究生建议2018级、2019级参加)
活动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艺术表演和艺术作品应以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为主,艺术实践工作坊应以艺术类专业学生为主。
2.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参加对象:学校及有关教学科研单位。
三、征集时间
2019年12月至2020年4月15日
四、活动项目
艺术节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
1.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
2.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校园、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美丽乡村四部分;
3.艺术作品类:学生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
4.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高校美育教师队伍建设、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高校专业艺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高校艺术师范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五、报名要求
各单位按要求统一将作品电子版于2020年4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jljl@xmu.edu.cn;纸质版材料于2020年4月15日前提交:思明校区提交至自钦楼301办公室蒋老师处,翔安校区提交至学生活动中心A211团工委办公室林老师处。
咨询电话:蒋老师 2182667。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福建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节的通知(含各类节目作品的相关要求).doc
附件2:福建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节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报送表.docx
附件3:福建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节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书.docx
厦门大学团委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