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年05月25日

    各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结合庆祝建团100周年,进一步用身边的榜样力量引领广大同学不断坚定理想、传承红色基因,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强国有我”青春宣言,今年将继续开展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224月至9

    二、活动主题

    请党放心 强国有我

    三、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共青团中央 全国学联

    主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

    协办单位: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

                     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四、名额及奖学金设置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团中央分配名额1名,可获得奖学金荣誉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团中央分配名额49名(含标兵人选),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荣誉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五、报名条件

    1. 截至2022年暑假前,内地和港、澳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 在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内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 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5. 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六、名额分配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

    1. 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奋斗力行类通过各省级高校推荐,推荐时适当考虑内地港澳台学生和在华留学生;

    2. 社区实践类单列名额9个,由相关地市级团委提出意见后经学生所在学校团委公示推荐,不占学校团委名额;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

    各省级团委从“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中推荐1名标兵奖学金候选人。

    七、工作安排

    本次推报工作继续按5个类别分类推报,各学院团委应充分重视、广泛宣传,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开展推报。

    (一)校级推荐阶段(即日起至5月底)

    由校团委负责组织开展推报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由各学院择优推荐,526日前将《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见附件1-2)盖章扫描版PDFWord文件发送至邮箱liuying@xmu.edu.cn

    (二)省级推荐阶段(6月)

    团省委、省学联通过一定方式和程序,按照名额分配择优推荐“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候选人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经公示后,于630日前报全国组委会。

    (三)全国评审阶段(7月)

    全国组委会根据各省推荐结果,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确定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85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并通过活动官网、“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在《中国青年报》正式揭晓。

    (四)总结宣传阶段(910月)

    全国组委会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组织总结分享活动。

     

    联系人:刘莹

    电话:2185730

     附件1: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docx

     附件2: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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