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团委、嘉庚学院团委、学校机关团委:
现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青发[2019]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完善团支部建设,进一步提升团支部组织力,强化团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
校团委联系人:王心君,2182276
附件: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青发[2019]8号.pdf
校团委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