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我校学生参加2019年福建省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年06月24日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福建省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的通知》(闽学联联【20192号),团省委、省学联决定联合开展2019年福建省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实习计划面向我校学生招募。现将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聚焦在校大学生群体,发挥共青团的组织优势和育人的功能,以组织化动员思路开展大学生实习工作,促进大学生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加充分的就业。

    二、目标任务

    整合党政机关、企业资源,带动各地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实习岗位,帮助大学生在实习实践中深入了解国情社情,树立正确就业观,把准自身职业发展定位,储备工作经验,提升就业核心竞争力。

    三、工作内容

    本次“扬帆计划”采取“自主申请、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选定”的原则,开展为期1-2个月的实习工作,分为政务实习和企业实习(岗位信息表见附件)。具备条件的,经用人单位、学校、学生三方协商一致的,可延长实习期限或达成就业意向。

    1.政务实习:省直机关及其直属单位提供政务实习岗位145个。

    2.企业实习: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提供企业实习岗位2207个。主要在高校相对集中的城市,覆盖电子信息、化工、科技、金融、教育、新媒体、房地产等行业领域。

    四、参与条件

    1. 政治思想、组织纪律观念强,道德良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2. 能严格遵守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用人单位管理,展示当代大学生良好精神风貌。

    3. 学生本人自愿参加实习,并征得家长同意。鼓励学生“返家乡”参加实习。

    4. 政务实习要求参与学生有不少于1年的学生骨干经验,全国、省级和校级“青马班”合格学员优先。、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指定一名对接人员,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实习岗位特点与学院学生专业特长,引导组织在校学生积极报名,推动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加强宣传动员。请学院团委(团总支)通过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注重实践过程和成果的宣传展示,培育和挖掘一批实习大学生典型,做好经验总结。

    3.做好安全教育和风险防范。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要做好培训指导和安全教育,加强对学生实习活动全过程指导把关。

    4.做好信息收集统计。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要强化组织动员,各实习学生于75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投递至实习单位邮箱,各学院团委(团总支)于78日前将汇总表(见通知附件)报校团委邮箱(tw@xmu.edu.cn)。

     

    校团委联系人:王岩芳    联系电话:2185575

     

    附件:附件1:关于开展2019年福建省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的通知.docx 

    校团委

    2019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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