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
根据《关于开展第十二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中青明电〔2019〕13号)文件精神,现请各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积极推荐个人和集体参评第十二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次活动申报范围为近年来全校在志愿服务工作中涌现出来的青年志愿服务优秀个人、组织,特别是在实施“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关爱行动”、共青团义务星期六活动、助残“阳光行动”、 “精准扶贫”、“抢险救灾”、“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大型赛会”等重大志愿服务项目与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组织。
(一)优秀个人申报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3.具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
4.积极践行志愿精神,志愿服务业绩突出、服务时间段长,事迹感人;
5.在厦门大学志愿服务系统注册,且服务时长不少于100小时。
6.曾获评市级以上志愿服务类荣誉或由其本人发起的项目曾获得市级以上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项目奖。
(二)优秀组织申报条件
1.成立2年(含2年)以上的志愿服务组织,注册志愿者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0人;
2.符合《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精神, 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作良好、公信力强;
3.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服务领域明确, 队伍相对稳定, 服务记录规范;
4.志愿服务成效突出,典型引领作用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
5.所培育的项目曾获得市级以上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项目奖。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5月13日前)。各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可推报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1名,优秀组织1个,于5月13日前,将《第十二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申报推荐表》(附件1)、事迹材料和《第十二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奖申报推荐表》(附件2)、事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muzyz@126.com,。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二)组织初审(5月18日前)。校团委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评选出上报全国评委会办公室的优秀个人和优秀组织名单。
(三)公示(5月23日前)。评选出的个人和集体将在校团委网站上进行为期不少于五天的公示。
(四)审定名单(5月30日前)。校团委根据公示结果,上报团省委最终审定上报优秀个人和优秀组织名单,并上报全国评委会办公室。
请各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按照要求推报材料。
联 系 人:王心君
联系电话:2182276
附件:
附件1:第十二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申报推荐表.docx
附件2:第十二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奖申报推荐表.docx
校团委
校青年志愿者协会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