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举办厦门大学第七届校园合唱节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年03月15日

    各院团委、团总支: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五四运动100周年,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组织开展“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精神,激励和引领广大青年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增强青年的“四个自信”,营造和谐、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展现青年学子风采,唱响青春中国梦,校团委将于近期举办厦门大学第七届校园合唱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厦门大学第七届校园合唱节

    二、活动时间

    20195月上旬

    三、活动形式和地点

    合唱活动将采用展演及汇演的形式进行,展演地点为思明校区芙蓉湖畔圆形广场、翔安校区学生活动中心广场。

    汇演地点为思明校区建南大会堂。

    四、演唱曲目

    展演和汇演曲目必需从《厦门大学第七届校园合唱节演唱曲目歌单》中选择(具体详见附件),每个单位展演时可演唱23首;其中1首为必选曲目《光荣啊!中国共青团》。

    汇演时演唱1首,伴奏音乐自备。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团委要充分发挥学生组织作用,广泛动员,鼓励学生自愿参与合唱训练和表演活动。

    2.各学院团委要在原有合唱队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合唱活动组织形式,建立长效机制,将学院合唱队打造成学院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的重要队伍,让合唱活动成为广大同学参与艺术实践、提升艺术修养的有效载体。

    3.校团委将联合艺术学院组织专业学生组成指导队伍,协助各学院合唱队开展合唱训练活动,提高队伍合唱水平。有关指导教练事宜,由校团委统筹安排。

    联系人:周林琪,0592-2187665


    附件:厦门大学第七届校园合唱节演唱曲目歌单.pdf

     

    共青团厦门大学委员会

       2019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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