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举办厦门大学第五届校园合唱节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年03月17日

    各院团委:

        为纪念中国共青团建团95周年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弘扬民族精神,营造和谐、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展现青年学子风采,唱响青春中国梦。校团委将继续举办厦门大学第五届校园合唱节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激扬青春·筑梦中国”

        二、活动时间

        20175月至6

        三、活动形式和地点

    合唱活动将采用展演及汇演的形式进行,展演地点为思明校区芙蓉湖畔圆形广场,翔安校区竞丰食堂前广场。

        汇演地点为建南大会堂。

        四、演唱曲目

        展演和汇演曲目必需从《第五届校园合唱节演唱曲目歌单》中选择(详见附件),每个单位展演时可演唱23首,其中1首为必选曲目《光荣啊!中国共青团》,汇演时演唱1首。伴奏音乐自备。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团委要充分发挥学生组织作用,广泛动员,鼓励学生自愿参与合唱训练和表演活动。

    2.各学院团委要在原有合唱队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合唱活动组织形式,建立长效机制,将学院合唱队打造成学院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的重要队伍,让合唱活动成为广大同学参与艺术实践、提升艺术修养的有效载体。

    3.校团委将联合艺术学院组织专业学生组成指导队伍,协助各学院合唱队开展合唱训练活动,提高队伍合唱水平。有关指导教练事宜,由校团委统筹安排。

        联系人:周老师,0592-2187665

      

    第五届校园合唱节演唱曲目歌单.doc

     

     

    共青团厦门大学委员会

    2017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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