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年04月22日

     各基层团委、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广大青年群体中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引领他们牢记时代责任,坚定跟党走、建功新时代,今年将继续开展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23年4月至9月

    二、活动主题

    踔厉奋发 勇毅前行

    三、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共青团中央 全国学联

    主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

    协办单位: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

                    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四、名额及奖学金设置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福建省共有团中央分配名额1名,可获得奖学金荣誉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福建省共有团中央分配名额49名(含标兵人选),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荣誉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五、报名条件

    1.截至2023年暑假前,在学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政治表现、道德素质做为首要条件。推荐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内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六、名额分配

    我校可推荐1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奋斗力行类),另可根据评选条件额外推荐1名内地港澳台学生或在华留学生。

    七、工作安排

    (一)校级推荐阶段(即日起至4月中下旬)

    由校团委负责组织开展推报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由各学院择优推荐,于4月25日前将《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盖章扫描版PDF及excel文件)、《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盖章扫描版PDF及Word文件)发送至邮箱xmdxtwzzb@126.com。

    (二)省级评选阶段(5月中旬)

    团省委、省学联按照名额分配组织择优推荐“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候选人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全国组委会提交“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和标兵奖学金候选人材料,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组委会邮箱。

    (三)全国评审阶段(6月)

    全国组委会根据各省推荐结果,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确定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85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并通过活动官网、“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在《中国青年报》正式揭晓。

    (四)总结宣传阶段(7月至9月)

    全国组委会将重点做好以10名标兵为代表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事迹宣传,制作新媒体产品并通过“共青团中央”“学校共青团”“中华全国学联”等平台账号、中国青年报社和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所属的全媒体平台以及其他社会媒体等进行全网传播。各推荐单位要加强对所推荐人选的事迹宣传,形成长尾效应,营造浓厚氛围。

    联系人:洪佳敏 2186675


    附件:

    1.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附件1.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xlsx

    2.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附件2.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docx


    共青团厦门大学委员会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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