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委、团总支:
“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以下简称“欠发达地区计划”)是由福建团省委、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组织实施的一项重要的人才流动工程。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我校应届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主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事业,现将2023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招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要求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从我校福建生源应届毕业生和近年来未就业毕业生中招募,志愿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备奉献精神,能切实履行志愿者光荣的职责;
3.具备服务岗位所需的相应的专业知识;
4.符合体检标准,年龄不超过25周岁(即在1998年7月1日后出生,含7月1日),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即在1995年7月1日后出生,含7月1日)。
二、服务内容
所招募的志愿者到我省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各县(市、区)的乡(镇)开展为期两年的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
三、报名时间与报名方式
1.报名:即日起至5月17日23:59,登录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专题网站:http://220.160.52.58/,查询招募岗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报名。同时,加入厦门大学2023年福建省欠发达计划招募咨询qq群:812984166。
注意:报名人员认真阅读报名公告后,严格按照招募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详实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对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2.报送材料: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经学院团委书记签字、所在学院党委盖章,于5月19日17:00前,连同学院考察意见(附件1)、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2)、学业成绩单(加盖院章)、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一起交至校团委(思明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三楼)301,进行资格初审。
3.校级选拔:6月9日前,校团委按照全省统一的量化评分方式,完成考核。
4.复核与地方选拔:6月12日至6月30日,地方项目办对报名人员进行复核。
5.体检:初步入选志愿者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在三级乙等(含三级乙等)以上的医院,参照公务员体检项目,进行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将取消招募派遣资格,并按量化评分名次顺序依次递补。
6.录取:经省项目办同意的人选名单,在专题网站和各设区市项目办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
7.培训:7月中旬,省项目办将组织志愿者参加培训,参加培训的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及期满考核的指标中。
四、保障机制
(一)在岗待遇
1.根据《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闽毕就〔2022〕2号)文件中的相关规定调整志愿者的生活补贴,并统一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2.“欠发达地区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的生活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体检、社会保险、培训所需费用以及省“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办工作经费由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支付。
3.到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各县(市、区)的乡(镇)参加“欠发达地区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服务县(市、区)财政按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
4.服务期间,由各级政府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提供人事档案保管服务。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服务期间按规定解除协议的,实际服务并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二)期满政策
“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经“欠发达地区计划”省项目办审核,颁发《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参加“欠发达地区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2年内参加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2.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可报考全省招录公务员“四级联考”中面向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的专门职位。
3.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报考省、设区市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5分。各市、县、区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将拿出一定比例的岗位,采取“专门岗位”或“专项招聘”方式,面向“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招聘。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我省乡(镇)事业单位编制内新增工作人员时可由接收单位直接报县(市、区)人社部门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相关手续,在原服务单位直接聘用的不再约定试用期。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报考条件,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在同等条件下招生单位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欠发达地区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至服务期满。
5.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有就业意愿的,由服务地县(市、区)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服务。有创业意愿的,及时纳入当地“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等,有针对性地提供创业公共服务,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6.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或进入国有企业就业的,其服务期间计算工龄,支教服务期间计算教龄。
7.服务期满被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可高于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按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工资标准低1个级别工资档次的数额确定;被事业单位聘用,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比照本单位相同学历新录(聘)用人员定级工资标准确定。
注: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者,不再享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专门职(岗)位、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和基层事业单位考核聘用等就业优惠政策。
希望各基层团委、团总支高度重视,全面告知福建生源应届毕业生,更好地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面向基层就业创业的观念,鼓励更多的青年将个人的理想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之中,在基层火热的实践中淬炼成长、建功立业,切实做好我校2023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
附件:
1.学院关于福建省欠发达地区计划报名学生考察意见
附件1:学院关于福建省欠发达地区计划报名学生考察意见.docx
2.福建省欠发达地区计划家长知情同意书
附件2:福建省欠发达地区计划家长知情同意书.docx
共青团厦门大学委员会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