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团委、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加强我校研究生实践育人工作,不断探索研究生实践育人与专业学习相结合、与服务社会相结合、与择业就业相结合、与创新创业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学生处、校团委今年暑假启动研究生挂职锻炼工作,选派我校优秀博士生赴广西桂林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挂职锻炼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我校全日制博士生。
二、基本要求
1.政治素质好,思想觉悟高,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2.能合理统筹协调好学业与挂职锻炼的时间,中途不得擅自请假离岗。
3.有一定的组织和协调能力,集体观念、大局意识强,善于沟通,富有团队精神。
4.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良好,有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思想准备。
三、挂职形式
桂林市所在辖区的政府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等相关部门挂职,开展项目合作、市场调研等工作。
四、挂职时间
挂职时间不少于1个月。
五、工作流程
1.认真填写《厦门大学博士生社会实践挂职锻炼报名表》(附件)后,交至院团委、团总支。
2.学院考核后,在6月27日17:30之前向校团委推荐,推荐材料、报名表及个人安全责任书(见总通知)一起上报校团委。电子版发送至xmushsj@126.com,邮件命名为“博士生挂职锻炼+学院”,同时纸质版盖章后送交至校团委姚东明老师(0592-2185730)。
3.学生处、校团委将与桂林市组织部进行岗位对接,并组织考核。
六、政策支持
1.挂职期满,经与桂林市委组织部鉴定认可后,挂职人员报名桂林市选调生可享受优先录取待遇。
2.经挂职单位鉴定合格后,桂林市委组织部为挂职人员出具挂职证明。
3.学生处、校团委与挂职地政府共同做好挂职学生的后勤保障工作:学校负责报销往返车票,为挂职研究生办理在挂职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挂职期间,挂职单位提供住宿。
七、工作要求和说明
1.本次挂职锻炼活动共有5个名额,请各院择优推荐,特别是有意向前往桂林市参加工作的博士生优先。
2.各学院团委要充分认识、高度重视,及时向所在学院党委汇报工作情况;认真做好该项目的宣传、发动、组织工作,要把有关精神和规定讲清、讲透,把好推荐关。
附件:厦门大学博士生社会实践挂职锻炼报名表.docx
厦门大学学生工作部
共青团厦门大学委员会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