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团委: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和中国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弘扬民族精神,营造和谐、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展现青年学子风采,唱响青春中国梦,校团委将于2016年5月举办第四届校园合唱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形式及地点
合唱活动采用展演及汇演的形式进行,展演地点为思明校区芙蓉湖畔圆形广场,翔安校区竞丰食堂前广场。
汇演地点为建南大会堂。
二、演唱曲目
展演和汇演曲目从附件歌单中选择,每个单位展演时可演唱2-3首,汇演时演唱1首。伴奏音乐自备。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团委要充分发挥学生组织作用,广泛动员,鼓励学生自愿参与合唱训练和表演活动。
2.各学院团委要在原有合唱队组织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合唱活动组织形式,建立长效机制,将学院合唱队打造成学院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的重要队伍,让合唱活动成为广大同学参与艺术实践、提升艺术修养的有效载体。
3.校团委将联合艺术学院组织专业学生组成指导队伍,协助各学院合唱队开展合唱训练活动,提高队伍合唱水平。有关指导教练事宜,由校团委统筹安排。
联系人:周老师,0592-2187665。
附件1.第四届校园合唱节演唱曲目歌单.doc
共青团厦门大学委员会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