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为进一步发挥我校研究生的学科优势,推动研究生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校团委拟在全校范围内招募一批校级博士生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团实践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全日制在校博士生、硕士生均可组队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实践活动有需求。实践队需紧扣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计的实践内容体现时代特点、学科优势和当地需求,可参照我校社会实践专项并结合团中央、团省委的战略部署进行设计。申报材料中需提交策划书和地方接收函件。
2.团队结构合理。团队需有政工干部带队,并配备1名与实践内容相关的专业指导教师;团队中必须有博士生(部分专业未有博士点的可放宽至硕士生);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院组建团队;团队内部组织合理,分工明确,规模适中,人数一般控制在6-10人。
3.方案切实可行。实践时间安排紧凑,方案切实可行,实践结束后需提交调研报告、行业报告等有利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报告或其他材料。
三、申报流程
实践队伍需提交《厦门大学2015年暑期社会实践博士团申报表》(附件)、调研策划书(1500字以内)、个人安全承诺书,由队伍所在学院进行初审后向校团委进行推荐(以队长所在学院进行推荐,已经申报重点团队的队伍不可重复申报博士团),表格加盖学院团委公章。所有材料的纸质版请于7月10日12:00前送至校团委办公室姚东明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xmushsj@126.com,邮件命名为“学院+博士团”。
四、政策保障
1.获得立项的队伍可以“厦门大学博士生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团……实践队”的名义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2.研究生院和校团委社会实践专项经费会用于支持实践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费及文印费。活动期间人身财产等保险由学校统一购买。
附件:厦门大学2015年暑期社会实践博士生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团申报表.docx
校团委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