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团委、团总支: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我校基层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为推动学校发展而奋斗,校团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集中表彰一批“厦门大学五四红旗团委”、“厦门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厦门大学优秀共青团员”和“厦门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团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各级团组织、全校专职团干、辅导员和在校注册团员。
二、申报条件
(一)厦门大学五四红旗团委
1.认真贯彻执行“五四红旗团委”标准,重视理论学习,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班子建设好,主题活动好,支部建设好,活动阵地好,积极创新,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机制健全。
2.大力推进团建创新,在团的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创业、志愿服务、校园文化活动等全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品牌活动方面取得实效,团员参与踊跃,工作成绩显著。
3.积极利用网络新媒体开展共青团工作,加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开通单位团委、团总支新媒体平台,发布原创话题等,在青年中有较强影响力。
4.“中国梦”主题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数字团建、共青团基层创新试点等团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列入评选参考。
前一年获得同类表彰的单位不重复参评。全校评选6个先进集体为厦门大学五四红旗团委。
(二)厦门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1.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支部委员会委员工作能力强,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
2.认真做好“三会两制一课”、“推优入党”、收缴团费等团务基本工作,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不断提升团支部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3.工作活跃,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积极开展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创业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与校园文化活动,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认同度。
4.组建成立志愿服务队(站),经常开展共青团员义务星期六活动等志愿服务活动。能够经常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每年至少组织或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10次以上。
五四红旗团支部的推荐比例为基层团支部总数的10%,上一年度被评为五四红旗团委的单位增加1个推荐名额(名额未列入附件的分配表中,自行增加)。“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从本次获奖集体中评选产生。
(三)厦门大学优秀团支部(团总支)书记
1.带头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理想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行政处分。
2.带领团支部认真开展团支部工作,落实上级团组织工作任务。为同学办实事、解难事,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3.本科生学习成绩优良,评奖年度无挂科,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且思想政治理论课和体育课在70分以上;研究生学习成绩优秀,专业知识扎实,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
优秀团支部书记从本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的书记中产生。各单位可推荐1名优秀团总支书记,占本单位优秀团支部书记名额。
(四)厦门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1. 带头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理想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参评年度内未受过任何行政处分。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课外学业学术科技活动、志愿服务和校园文化等团的活动,保持团员先进性,热心帮助同学进步。
3.本科生学习成绩优良,评奖年度无挂科,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40%,且思想政治理论课和体育课在70分以上;研究生学习成绩优秀,专业知识扎实,具有突出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
4.2015年3月30日前,在福建数字共青团团务服务系统完成团员个人信息录入。
优秀共青团员的政治面貌一般应为共青团员,本科生中保留团籍的党员推荐不超过总数的30%;研究生的比例由基层评选单位自行把握,一般不超过50%。名额划分为单位团员数的3%,“厦门大学十佳团员”从当年度的优秀团员中评选产生。
(五)厦门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
1.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忠诚党的事业,理想信念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参与共青团工作不少于2年,热爱团的岗位,勇于承担团的工作,积极带领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学业学术科技、志愿服务、校园文化等全团重点工作,指导学生在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中进行了新的实践,取得实效。
3.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品德高尚,公道正派。在团的岗位上勤奋工作、锐意创新,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在参评年度前两年获评本奖项的个人不再重复参评。优秀共青团干部全校评选11名。
三、评选要求和流程
1.在评优工作前,要认真整肃团支部纪律,开展团员民主教育评议工作,做好团籍注册等工作。
2.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十佳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经所在单位党、团组织推荐,每个单位限报1个,校团委组织考核、评审。以上奖项需填写申报表(附件4),并提交1000字的事迹材料。
3.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团总支)书记、优秀共青团员由各单位团委、团总支负责考评。各单位可自行设计评选细则和方式,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在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评选结果需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校团委审核。
4.评选必须严格按照条件要求,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宁缺勿滥,应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意见,不能由任何一级组织和个人指定。
5.申报时间:五四红旗团委、优秀共青团干部的申报表和事迹材料纸质版于4月24日17:00前报送校团委,校团委将组织考核、评审。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十佳共青团员等其余奖项填写申报表交所在单位团组织,各单位填写五四评优情况汇总表(附件2),于4月30日之前将纸质版报校团委,纸质版加盖学院团委公章。各类申报材料电子版按各自时间要求通过福建数字共青团团务管理系统(http://login.fjcyl.com)工作部署模块提交电子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各单位推荐五四红旗团支部数、优秀共青团员数.docx
2.2014年度厦门大学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十佳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汇总表.docx
3.2014年度厦门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团总支)书记、优秀共青团员汇总表.docx
4.2014年度厦门大学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优秀(十佳)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docx
共青团厦门大学委员会
二O一五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