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13年厦门大学社会实践校级重点团队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年05月30日

    各院团委、团总支、各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社会实践活动质量,培育优秀实践团队,推动传统课题研究持续开展,激发社会实践基地活力,校团委拟在全校范围内立项一批校级重点团队,现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全日制在校学生均可组队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实践主题鲜明。团队实践内容体现时代特点、我校特色、专业实际和当地需求,重点结合我校建立的各级各类社会实践基地和传统优秀课题和项目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2.队员结构合理。团队成员应在6人以上,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院、跨学历组建团队。团队组织合理,分工明确,队员组成结构科学(充分考虑性别、专业、学历、生源地等),规模适中,人数控制在8-10人。

    3.方案切实可行。团队需配备1名与实践内容相关的专业指导教师,鼓励辅导员带队指导。实践时间安排紧凑,形式切实可行,实践地点尽量安排在学校或生源地所在市或周边县市,活动原则上集中在暑假开始后的第一周开展,实践时间不少于7天。预期效果明显,有固化的活动成果。

    4.团队保障到位。有明确的经费来源和社会资源渠道,保证实践活动中的人身财产安全,确保没有安全隐患。

    三、申报流程

    实践队伍需提交《厦门大学2013年暑期社会实践校级重点团队申报表》(附件)、策划书(1500字以内)、个人安全承诺书,由队伍所在学院进行初审后向校团委进行推荐(以队长所在学院进行推荐,已经申报博士团的队伍不可重复申报重点团队),表格加盖学院团委公章;学校社团组织的社会实践项目直接向校团委申报。所有材料的纸质版请于65日前送至校团委办公室姚东明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xmushsj@126.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学院/社团+重点团队”。

    名单将于620日公布。

    四、政策保障

    1.获得立项的队伍可以以“厦门大学……实践队”的名义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2.学校社会实践专项经费重点向队伍倾斜。重点团队师生实践活动期间人身财产等保险由学校统一购买。资助经费分次划拨。

    3.重点团队立项数量纳入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评审指标。

     

    附件:厦门大学2013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校级重点团队申报表.docx 

                 

                 校团委

                                                201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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