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团委、团总支、学生组织、学生社团:
今年,我校将继续设立“厦门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基金”,从“感恩南强基金”中划拨10万元,支持层次较高、受益面较广的学生学业学术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现将资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目的
支持和鼓励各单位(学院、研究院、学生组织、学生社团)面向全校开展各类学业学术科技创新活动,扩大活动在学生中开放度、参与面,广泛培养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活动的意识和能力,建立我校参加国内外各类学业学术科技创新赛事的项目库和人才库。
二、资助对象和额度
资助2013年启动的校、院面向全校开展的学术科技创新活动,数量和额度视各活动开展需要而定,原则上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5000元。为合理分配学校各项资助经费,支持更多活动的开展,已获教务处2013年校级本科生学业竞赛项目立项的活动不在本次申报之列。
三、工作步骤
(1)申报:各学业学术科技创新活动主办或承办单位向校团委递交《厦门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基金资助申报表》(附件1),并附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各类支撑平台等材料。如各单位联办则联合组织申报材料,经各联办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后递交。每个单位申报项目(含联办)数量不超过2项,汇总后递交《厦门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基金资助申报汇总表》(附件2)。优先考虑申报与国际、全国或福建省有衔接或已形成长效举办机制的活动,鼓励2012年未获立项资助的活动项目积极申报。
(2)立项:召开评审会议,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额度。
(3) 实施:项目执行单位负责项目的实施、监督和管理工作。校团委将不定期组织项目检查,重点对项目的参与对象、覆盖面、学科情况和实验室等支撑平台开放情况进行检查。如检查不合格、且无改进措施或无法确保时间精力投入以达到实施目标的,将取消经费资助。
(4)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执行单位需及时向评审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提交总结报告。评审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学者对项目运行、覆盖面、取得成效等方面进行考核、验收。
(5)报销:项目执行单位根据资助额度,汇总相关票据,经各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后,递交校团委开展财务报销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上述申报材料提交一式一份,截止时间2013年5月23日,提交地点为思明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学生科创资料室,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信箱xskjcyzx@xmu.edu.cn,联系人:校团委 张晴,联系电话:(0592)2185575。
附件:
附件1:厦门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基金资助申报表 .docx
附件2: 厦门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基金资助申报汇总表.docx
共青团厦门大学委员会
201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