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团委、团总支:
接团省委《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青年联合会关于开展第十届“福建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各院可推荐个人1名和集体1个。
推荐集体要求:团队平均年龄在40周岁以下,集体或所在单位获得过校级(含)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其他条件见通知(附件3)。
推荐的个人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内、一般为正高职称,承担本科生教学工作、在本领域取得重要成果,获得校级(含)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其他条件见通知(附件3)。
推荐的个人和集体请于3月13日(周三)24:00前,将推荐表、个人材料和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xtwzzb@xmu.edu.cn,邮件和附件请命名为“五四奖章+单位名称”。
联系人:孙佳 2182667
附件:
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青年联合会关于开展第十届“福建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doc
校团委
201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