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团委、团总支:
根据团省委《关于选举共青团福建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要求,我校通过团代表会议选举产生7名代表参加团省委十三大会议。现将团代表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与地点
11月2日下午15:30自钦楼二楼多功能厅
二、参加人员
1.各学院专职团干部代表1名,一般应为院团委(团总支)负责人;
2.学生团员:学院3名,研究院2名。学生团员代表应注重代表性,可从各院团总支、学生会、研究生会中酝酿推荐。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会议代表推荐工作,酝酿推荐的代表要征求代表所在团组织的意见,并报单位党委(党总支)同意。
2.各单位团干部代表请于11月2日上午10点前将名字报姚东明处。
3.各单位团干部代表请于11月2日14:30到二楼会议室开会,学生团员代表请于15点30分准时到场参会。
4.参会代表着装应整齐、端庄。
共青团厦门大学委员会
201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