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委、团总支:
为促进研究生社会实践与研究生教育的有机结合,推动研究生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发挥研究生的专业优势,促进乡村振兴,增强研究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校团委在全校范围内立项若干支“厦门大学博士生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团”实践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全日制在校博士生、硕士生
二、实践地点
宁夏隆德、福建光泽等对口支援地以及其他重点地区。
三、申报条件
1.主题鲜明。博士团要聚焦产业赋能、人才共育、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基层治理、社会服务等领域,瞄准学校服务区域地方发展、对口帮扶建设整体部署、城乡融合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等重点任务精准发力,系统谋划组织开展多层次、专业化、特色化社会实践活动。
2.紧扣需求。实践队要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进行专题调研,开展科技服务,协助实践单位解决科研、生产中的某些技术或管理问题;可以开展人员培训或进行科技、管理、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可以开展志愿服务和挂职锻炼,把学术资源、科研优势、智力成果转化为服务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效能。申报材料中需提交策划书。
3.师资支持。带队教师中至少有1名政工干部。团队需配备1名与实践内容相关的专业指导教师(可不随队同行)。
4.结构合理。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院组建团队。团队组织合理,分工明确,规模适中,人数一般控制在5-10人,其中博士生占比不低于30%(部分专业未有博士点的可与其他专业联合组队)。为充分发挥研究生党员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各社会实践队的团队建设,要求党员人数3人以上的实践队成立临时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
5.切实可行。实践时间安排合理,形式切实可行,活动原则上集中在小学期或暑期内开展,实践时间不少于7天。实践结束后需提交调研报告或行业报告等有利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报告及其他支撑材料。
6.保障到位。提前与地方取得联系,明确得到社会资源的支持。
四、申报流程
实践队伍需向队长所在学院提交《厦门大学2026年暑期社会实践博士生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团申报表》(附件1)、《厦门大学2026年暑期社会实践博士生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团信息汇总表》(附件2)、个人责任书(附件3)、实践队策划书。由队长所在学院进行初审后向校团委进行推荐(通过重点团队立项的队伍不再重复立项博士团,博士团不再另行组织答辩),表格加盖学院团委公章并在学院存档备查。所有材料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请于5月28日18:00前发送至xmushsj@126.com,邮件命名为“学院+博士团”。
五、政策保障
1.获得立项的队伍可以“厦门大学博士生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团XXX实践队”的名义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2.根据实践队最终成果给予入选团队不同比例的经费支持。
附件:
附件1.厦门大学2026年暑期社会实践博士生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团申报表.doc
附件2.厦门大学2026年暑期社会实践博士生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团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3.厦门大学2026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个人责任书.docx
共青团厦门大学委员会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