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厦门大学2021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年05月19日

    关于做好厦门大学2021年福建省大学生

    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的通知


    各院团委:

     “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简称“欠发达地区计划”)是由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组织实施的一项重要的人才流动工程。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我校应届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在青年中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加“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要求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从我校的福建生源应届毕业生和近年来未就业毕业生中招募,志愿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备奉献精神,能切实履行志愿者光荣的职责。

    3.具备服务岗位所需的相应的专业知识。

    4.符合体检标准,年龄不超过25周岁(即在199673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即在1993731日后出生)。

    二、服务内容

    所招募的志愿者应到我省三明、南平、龙岩、宁德欠发达地区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开展为期两年的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础教育、基层青年工作等方面的志愿服务。

    三、报名时间与报名方式

    51000:006123:59,依托专题网站(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专题网站:http://220.160.52.58/),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专题网站查询招募岗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报名。报名人员认真阅读报名公告后,严格按照招募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详实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对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学生网站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经学院团委书记签字、所在学院党委盖章,于631700前的工作时间,连同学院考察意见(附件2)、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3)、学业成绩单(加盖院章)、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一起交至校团委(思明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三楼)301,进行审核备案。

    报名同期,由校团委按照《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审核办法》,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对通过初审人员统一进行考核。于620日前完成考核并通过专题系统提交至报名岗位所在设区市项目办复核。

    623日至711日,由各设区市项目办进行初选,并组织初步入选志愿者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在三级乙等(含三级乙等)以上的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将取消招募派遣资格,并按量化评分名次顺序依次递补。最后,经省项目办同意的人选名单,在专题网站和各设区市项目办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

    7月中旬,省项目办将组织志愿者参加培训,参加培训的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及期满考核的指标中。

    四、保障机制

    ()在岗待遇

    1.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1625 号)文件中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志愿者的生活补贴,并统一为志愿者办理社会保险。“欠发达地区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的生活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体检、社会保险、培训所需费用以及省“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办工作经费由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支付。

    2.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参加“欠发达地区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服务县(市、区)财政按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

    ()期满政策

     “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经“欠发达地区计划”省项目办审核,颁发《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参加“欠发达地区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2年内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2.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可报考全省招录公务员“四级联考”中面向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的专门职位。

    3.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报考省、设区市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5分。各市、县、区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一定比例的岗位,采取“专门岗位”或“专项招聘”方式,面向“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招聘。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我省乡(镇)事业单位编制内新增工作人员时可直接聘用,由接收单位直接报县(市、区)人社部门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相关手续,在原服务单位直接聘用的不再约定试用期。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报考条件,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在同等条件下招生单位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欠发达地区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至服务期满。

    5.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有就业意愿的,由服务地县(市、区)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服务。有创业意愿的,及时纳入当地“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等,有针对性地提供创业公共服务,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6.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或进入国有企业就业的,其服务期间计算工龄,支教服务期间计算教龄。

    7.服务期满被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可高于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按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工资标准低1个级别工资档次的数额确定;被事业单位聘用,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比照本单位相同学历新录(聘)用人员定级工资标准确定。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者,不再享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专门职(岗)位、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和基层事业单位考核聘用等就业优惠政策。

    希望各院团委高度重视、全面告知福建生源应届毕业生,做好2021年我校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

    咨询电话:王老师,2182276

    答疑qq群:854649848


    附件:

    附件1: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各项目办联系方式.docx

    附件2:学院关于福建欠发达计划报名学生考察意见.docx

    附件3:福建省欠发达地区计划家长知情同意书.docx


    共青团厦门大学委员会

    202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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