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术学院团委获厦门市扶残助残先进集体称号
    发布时间: 2012年05月25日

    2012520日是全国第二十二个“助残日”,厦门市人民政府残工委、厦门市残联在文化艺术中心联合举办了扶残助残表彰大会。艺术学院团委因为多年坚持组织扶残助残志愿服务成绩突出,被授予厦门市扶残助残先进集体称号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赵亚峰代表学院上台领取"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奖,青协还派出了十名志愿者参会并参加了表彰大会会务工作。

    2009年起,艺术学院团委组织志愿者博爱康复中心开展支教活动,利用专长为特殊儿童提供艺术辅助治疗,开发残障儿童艺术特长,活动至今已持续三年时间,参与活动的志愿者超过二百人次。同时,艺术学院团委还组织志愿者在特殊教育学校开展艺术类课程支教和慰问演出两年累积组织近二百人次参与活动。在上述活动的基础上,艺术学院团委以关爱、共享、和谐为主题,将各类志愿服务残障弱势人群活动整合为阳光计划,现该计划已成为学院品牌活动,并在校园与社会中赢得了良好反响和广泛赞誉。

    坚持开展阳光计划系列扶残助残活动是团委以体验式教育加强思想教育成效工作理念的体现。几年来,坚持组织学生们利用课余时间去康复中心或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志愿服务,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但学院团委不仅把这项工作当成任务,更当作一个契机,让学生们在活动中去体会、受教育、长才干。大学生们在关爱残障孩子中懂得了感恩与责任,在与服务残障机构工作人员的接触中学会了敬业与奉献,他们尤其明白了学习不仅是为了自已,努力帮助他人社会才能进步的道理。三年来,在参与阳光计划的学生中,先后有两人获得福建省优秀志愿者称号,两人获得厦门市志愿服务先进个人表彰,数十人获得校、院各级优秀志愿者称号,正是在参与扶残助残工作中,一批优秀的大学生获得了思想上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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