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厦门大学新生辩论赛第三场之经济学院VS药学院
11月30日上午10:30,由厦门大学学生委员会主办的第十一届新生辩论赛第三轮十六进八淘汰赛在海韵教学楼持续开赛。本场比赛中,正方为经济学院代表队,论证“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利大于弊”;药学院持反方观点,论证“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弊大于利”。在由语言引发的激战硝烟散尽后,最终评委评定,经济学院代表队获得本场赛事胜利成功入围八强,最佳辩手为反方四辩马孝彬。

赛事开始,正方一辩先明确了“大众舆论”和“司法审判”的概念,从整体对辩题分析后,总结出大众舆论不仅对司法判决有所助益,同时还具有能推进社会法制进程的优点。紧接着辩手从三个子观点论述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的益处,一是利于纠正冤假错案,使之公开透明;二则利于发现法制弊端,促进法制完善;最后是有助于公民法律意识的普及和加强。反方一辩破题立论,指出大众舆论不具权威性,且有盲从性,易受民众情感左右等弊端。同时反方认为大众追求真相的能力有限,大众舆论的提出不一定基于真相,而这一缺点会影响司法审判的独立性、公平性和权威性。反方一辩指出,从社会角度来说,就算大众舆论有监督作用,司法审判的完全透明和公正也无法得到保证。
立场摆明后,双方辩手在质询攻辩阶段再次交锋。双方唇枪舌剑的主战场集中于大众舆论的定义、社会独立性的保证两大方面。正方强调大众舆论是社会不同言论的总和,审判刚好与舆论相符的情况有时存在,但不代表司法审判是在迎合大众;司法判决分为定罪、量刑两个阶段,是法官依据客观结果和相关法律作出的判决,不会受到大众舆论的干扰。反方则强调,法官具有趋利避害的天性,易受大众舆论的影响,从而导致判决不合理;同时指出,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判决,使得法官判案的独立性不能得到保证,此时司法审判的独立性亦无法保证。

质询小结阶段,双方辩手系统地分析了对方错误,并按照一定的逻辑再次总结强调了己方观点。自由辩阶段紧接而来,双方辩手通过对相关案例的分析,对独立性的定义和意义进行了探讨。反方认为大众无法知道所有真相,则其舆论会对司法审判造成压力,从案件改判中便可窥见这种压力导致的弊端,如此则无法保证审判的独立性。正方强调的是法官有自由裁量权,判案时有所考量,不会受大众舆论左右;没有大众舆论的外部关注,内部的行政权力同样会干涉判决的独立性,反而由于大众舆论加强了监督,更能确保司法判决的独立性。
自由辩结束后,进入到总结陈词阶段。在总结陈词中,反方四辩坚持己方立场,认为大众舆论具有无权威性和易变性,而且舆论关注会破坏法官判决的独立性,故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弊大于利。正方四辩指出大众舆论会使司法判决更公正,同时能完善法制,益处良多;司法审判的的量刑与判决都是依据客观事实,其公正离不开大众的监督。
赛事的最后,由评委对整场比赛进行点评,一场思维碰撞的舌战至此便告一段落。评委点评时直言自己的感受,“这场比赛还蛮精彩的。”然而精彩之后,不可忽视的是辩手们自身的进步。“开始学会自己去找资料,去全面地思考,而不是像从前那样依赖于学长学姐了。”经济学院代表队的一位辩手说道。
厦大青年宣传中心 文/温舒婷 摄影/王东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