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最喜爱的十位老师】何丽新:法为信仰简单生活 爱是理念教学相长
    发布时间: 2013年10月15日

      

     

    “很多物质上的东西都像过眼云烟,但培养一个人、影响一个人却是纯粹久远的。”何丽新老师将教师职业视为一种人生的选择。十多年前,她以海商法、保险法和婚姻家庭法等为方向开始了教学科研。从教二十年后,何丽新老师感叹自己做出了“正确的选择”。她将庄严的法律与自己丰富的情感共同写进教学生涯,“法是一种规范,为维护公平正义而铁面无私;但法律人都是活生生的人,有着人间最美好的情感。”

    传递信仰 法是悟性的哲学

      伯尔曼的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是何丽新老师一直以来的信条。但教授法律不能够干巴巴地去强调规则意识和理念,必须找到更容易被学生接受和吸收的途径。尤其何老师教授的“海商法”是一门实践空间有限、远离日常生活的课程。同学们很难有机会真正到船舶上去体悟法律。对此,何丽新老师在不断探索的过程中保持着乐观简单的态度:她强调“法律是悟性的哲学”,传递这种信仰要以热爱法律为基础。

      富有激情的授课方式成为何丽新老师调动课堂节奏和同学思维的武器。她的学生形容她的课堂“有火一样的热情”、“像吃三明治一样丰富有味道”,很多学生因为她的授课而痴迷法律。

      “法律的教学其实也是人与人的沟通,课堂上不仅仅要使用案例,更要有师生的互动,让学生热爱法律。”以生动的课堂来传递信仰,让法律这项“说服人的工作”被更多同学所喜爱,何丽新老师称自己的教学生活原始、简单、纯粹。

    常怀感恩 爱是最大的幸福

      何丽新老师办公室的书柜上挂着几个毛绒娃娃,透过锃亮的玻璃可以清晰地看见她与研究生的毕业合影三三两两地摆满了书柜的上下层。谈起自己的学生,何丽新老师满脸笑意,“我真的很感谢我的学生给予我爱,教会我感恩,成就我梦想,让我们成为相亲相爱的一家人。”

      她把自己的学生称为“孩子”。逢年过节,当何丽新老师指导的研究生来看望她时,常常带着她的孩子一起过节,作为一种“补偿”——因为她在学生身上投入的时间甚至超过了自己的亲骨肉。

      “我喜欢简单的校园生活,与学生互动过程中的爱让我感到幸福和纯粹。”为了这份纯粹,何丽新老师甘于付出。除了日常的教学外,她为学生举办文体活动和学术沙龙,为学生提供实习锻炼和就业工作,尽己所能关心呵护身边学生的每一步成长。

      “学生鼓气勇气打电话给老师不容易,作为老师就要尽力去扶持他们。”何丽新老师感叹现在的学生很多都是独生子女,其实孤独,“我很高兴能看到他们团结在一起,朝着共同的目标努力。”她对学生提出的合理要求秉着“义无反顾”的原则,“要让他们感觉到有人站在身后扶持,有长辈的力量在推动他们前进。”

    实现价值 金杯银杯不如口碑

      何丽新老师将“博学”和“师德”视为好老师应具备的两大品质。她认为老师除了要有无私的爱、甘于付出外,还应当有自己的人格魅力,懂得引导学生,传递正能量。

      从教以来,何丽新老师获得过众多荣誉。但“我最喜爱的十位教师”这个奖项对她而言却非比寻常,“金杯银杯不如口碑好。”她通过奖项感受到了学生对她教学理念的认可。“这是一份沉甸甸的荣誉,是同学们一票票投出来的,所以我觉得很有爱、很温暖,同时也觉得压力更大了。”

      “人生价值可以多元化,但教师是太阳下最神圣和最纯洁的职业。”何丽新老师笑道:“在我的生活里,有一群朝气蓬勃、可爱可亲、阳光灿烂的学生,这是一种无以言表的幸福和满足。”她感激学生激励着自己前行,也成就了自己的梦想,“他们让我不忍老去。”

                                                           (校团委 厦大青年宣传中心 谢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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