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暑期社会实践】走访贵州民族学院 探究非遗保护价值
    发布时间: 2012年09月04日

                  

        2012年9月1日,厦门大学法学院“深入黔处”暑期社会实践队开始了第二天的调研考察。上午9时30分,八位队员来到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姚国艳副教授的办公室,与姚老师进行了亲切的交流与座谈。

        姚副教授曾参与起草与审定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在贵州文化遗产保护与民间民俗文化的保存领域成就卓越、久负盛名。姚老师首先与同学们辨析了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存于保护的区别。保存在于利用高端科技使得古文化相对完整地存留下来,使其成为“化石”、“标本”;保护则侧重在保存的基础上,在文化层面进行“活的”发展与宣扬。如今我国对于古文化仅停滞于保存层面,而更加妥当的作法则是应该把文化赋予美的观念与价值,使其为更多人所接受,并使本社会团体的文化发扬光大,走出去向外传播。其次,姚老师与队员们侧重探讨了安顺地戏的传播价值与意义。价值的表现层面可分为文化、符号、法律三大类,并被赋予经济利益;价值的主体:传承人、买受人、政府三方利益需要在磨合中达到平衡。如果对于传统文化的保护仅停留于获取经济利益层面,则无异于杀鸡取卵。之后,姚老师与同学们讨论了我国近年来新颁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存在的问题。首先,法律对于政府保护措施的规定过少;其次,政府的执行力不能得到有效约束,并且在审计、拨款之外过多插手。这些是我国立法需要改进之处,也是姚老师和队员们格外关注的。最后,姚老师着重强调了队员们在调研中应保持的心态。旅游的价值不仅仅在于观赏自然美景与人文风情,它更是一种文化传承,每位游客都是文化的传承者。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利益在于通过保护文化多样性,使得亚文化与主流文化并行发展,从而使世人在接受迥异的文化过程中获得多种视角维度和思维方式,继而使世人收获启发、培养创造力。

        座谈于中午12时结束。姚副教授与队员们亲切合影,并表达了对青年学生的殷切期望。队员们感慨良多、受益匪浅。

       “深入黔处”暑期社会实践队 张琪悦/

    黎俊辉/

     

    91日,厦门大学法学院“深入黔处”暑期社会实践队开始了第二天的调研考察。上午930分,八位队员来到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姚国艳副教授的办公室,与姚老师进行了亲切的交流与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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