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余名法律界人士探索完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
    发布时间: 2012年04月24日

    图为研讨会现场。中国青年网记者 刘洪侠摄

     

    图为全国人大法工作委刑法室主任王尚新主任做主旨演讲。中国青年网记者 刘洪侠摄

     

    图为与会人员在现场认真地做记录。中国青年网记者 刘洪侠摄

     

      中国青年网4月23日讯(记者 刘洪侠)4月23日,“刑事诉讼法修改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研讨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出席会议并致辞。团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主任汪鸿雁主持会议。 

      汪鸿雁指出,今年3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在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中,设置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明确了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方针、原则以及分案处理制度、社会调查制度、指定辩护制度、法定代理制度、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等规定,这将对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产生重要影响。举办此次研讨会,目的是为了宣传和推动落实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进一步深化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建设和立法的理论研究,努力营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良好法制环境。 

      信春鹰指出,中央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要按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探索处理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制度。近年来,司法机关在完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探索,积累了经验,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刑事诉讼法研究修改过程中,各方面高度关注,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共青团中央等部门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提出了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立法建议,一些地方、单位和社会公众也提出很多很好的意见。此次在刑事诉讼法中专章规定了未成年人案件诉讼程序,是我国完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重大举措,对维护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教育、感化、挽救犯罪的未成年人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保障。希望有关方面抓紧时间、共同努力,做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创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在为期一天的研讨会上,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室主任王尚新介绍了刑事诉讼法修改的有关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有关同志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围绕“刑事诉讼法修改与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建设”作了专题发言;新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的奠基人、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先生作了主旨演讲,参会的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围绕会议主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据悉,此次研讨会由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全国人大法工委和共青团中央主办,法制日报社和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承办。中央综治办、全国人大法工委、全国人大内司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团中央等部委有关同志,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以及法律实务工作者120余人参加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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