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表彰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发布时间: 2014年05月26日

           

        520日,我校在科学艺术中心音乐厅举行纪念五四运动95周年暨共青团年度表彰大会,表彰了一批在共青团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校党委副书记林东伟,校关工委主任陈力文,学校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教务处、校工会、校团委负责人,以及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团委书记、辅导员和获表彰的团员青年代表参加了表彰大会。大会由校团委书记陈怀锋主持。

    校团委副书记孙佳宣读了《关于表彰2013年度厦门大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与会的领导和嘉宾为获表彰的优秀团组织、共青团干部和共青团员代表颁发荣誉证书并合影留念。

    作为“2013年度厦门大学五四红旗团委”代表,公共事务学院团委书记杨玲和“优秀共青团干部”代表医学院团委副书记易佩荣分享了工作中“赢得青年、引领青年”的做法与体会,从工作机制、工作内容等方面介绍了团组织在引领青年思想、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上的生动实践。“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代表新闻传播学院2012级国际新闻实验班团支部、管理学院2012级财务管理本科团支部通过自编自演的情景剧,生动再现了丰富多样的支部生活,展现出“亲如家人”的浓浓同学情。那种团结在一起,互帮互助,为着共同目标努力的凝聚力感染了许多在场师生。

    林东伟代表学校对全校团员青年、团干部和共青团组织提出希望。他表示,希望我校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重要讲话精神,做理想信念坚定的爱国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和敢于创新的奋斗者,不畏艰难,执着追求,让最美的青春光芒绽放。希望我校各级团干和辅导员增强群众工作和青年工作的本领,主动融入青年,与青年成为真正的朋友;要加强对基本理论及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培养扎实的学术功底、理论水平;要切实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党性修养,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继承好、发扬好。

    林东伟指出,我校各级团组织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承担着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能,希望我校共青团要大胆创新工作思路,将共青团的品牌按照新时代的要求不断深化和拓展;要在工作中尊重和体现学生意愿,以生为本,把学生的评价作为衡量工作的重要依据;要注重发挥基层的创造力,争取每个学院重点打造一到两个精品项目,在学校创新人才培养和构建学生人格培育体系中发挥作用。

    林东伟强调,各级党组织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共青团的领导和指导,不断优化我校共青团工作环境,支持共青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宣传部  赖炜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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